抽油煙機起火 小吃店經營者被拘
4月4日9時10分,龍崗公安分局龍新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:深圳市龍崗區龍崗街道南聯社區龍崗大道4001號的某小吃店發生火災。接到警情后,民警迅速出發去現場。
經查,該小吃店經營者錢某良(男,29歲, 湖北赤壁人)早上在廚房煮湯,抽油煙機上面的油污滴到煲湯鍋邊的火苗上引起著火,由于鍋臺和抽油煙機表面油污沒有定期清洗,火勢從鍋臺蔓延到抽油煙機上面引發火災,過火面積約0.5平米,燒毀一臺抽油煙機,此次火災未造成人員傷亡。隨后,民警口頭傳喚錢某良到派出所接受調查。
經審訊,錢某良如實承認其疏忽大意,沒有定時清洗抽油煙機,油污過多,造成了此次火災發生的違法事實,對其過失引起火災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,龍新派出所依法對該違法行為人錢某良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。
龍崗警方提示:餐飲場所要加強消防安全管理,配齊消防滅火器材,定期清洗抽油煙機、排煙設施,避免油污附著過多引發火災。